千阳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
(二)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三)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四)组织会员和自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做好国际联合会援助项目,新争取援助项目2个。
(二)创建市级示范校1个(柿沟小学),开展青少年红十字活动5场(次)。
(三)成立村级红十字会组织3个,发展红十字志愿者100名。
(四)募捐资金2万元,救助大病患者10人(次),争取救灾物资5万元。
(五)开展志愿服务及宣传活动10场次,举办救护培训4场(次),培训人数100名,上报信息20篇,订阅“一报一刊”200份以上。
(六)完成争取资金100万元,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千阳县红十字会本级(机关)1个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红十字会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千阳县红十字会总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扶贫项目。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千阳县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47.1万元,较上年增长3.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9年,千阳县红十字会支出预算为4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7.1万元,占支出总额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9%,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其中:
(1)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081699)43.9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住房公积金(2210201)3.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后缴费基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0.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0.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2.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