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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公安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09 10:08:25

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现对千阳县公安系统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监督。

千阳县公安局

2018年2月9日


千阳县公安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4.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5.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6.管理集体、游行和示威活动。

7.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做大视频监控网,全面增强社会防控能力,建成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落实主动维稳、强化虚拟社会管控措施,保障全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应用,做好信息采做好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在动态管理上创新机制。

4、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严打整治破获一批大要系列案件,整治一批治安混乱地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全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公安系统包括公安局本级、千阳县交警大队2个行政单位,千阳县消防队、千阳县农机监理所、千阳县公安执法队3个全额事业单位,以及千阳县消防大队和千阳县武警中队2个武装警察部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千阳县公安系统总编制154名,其中行政编制130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116人,离退休人员3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固定资产价值2208.25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千阳县公安局收入预算为20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中的加班费和执勤津贴增加导致的预算加大。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53.7万元,较上年上涨145.84%,主要原因为县消防大队中将专职消防员的高位津贴、岗责考核及工商、养老、医疗等保险新纳入预算,导致消防大队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160.5万元。

2018年,千阳县公安局支出预算为202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773.5万元,占支出总额87.4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3.7万元,占支出总额12.52%。预算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3.59%,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中的加班费和执勤津贴增加导致的预算加大及项目支出中消防大队将专职消防员的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缴纳新列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千阳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20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9%,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千阳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9%,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40201)1742.5万元,较上年增加16.98%,原因是人员经费中民警、加班执勤津贴增加导致的经费增加。

(2) 治安管理(2040204)14.7万元,较上年下降42.81%,原因是将原列入支出的治安视频监控6万本年不再进行预算,警犬驯养费5万单独科目列支,不在此科目中继续列支。

(3)禁毒管理(2040211)5万元,较上年下降100%,其余5万元经争取由中、省财政拨付,县财政不在预算列支。

(4)反恐经费(2040214)5万元,与上年持平。

(5)警犬驯养(2040218)5万元,重新列支科目,金额与上年持平。

(6)武警内卫(2040101)22.5万元,与上年持平。

(7)武警消防(2040103)200.5万元,较上年下降10.25%,主要原因将武警消防大队所有支出列入项目预算,压缩经费,节约办公。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千阳县公安局支出预算为20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5.4万元,较上年增加9.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4.7万元,较上年增长32.71%,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门诊医疗补助纳入预算,同时,改变了统计口径将原属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住房公积金”项目,列入到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7万元,较上年下降55.75%,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因离休人员去世单位不再列支离休费;对千阳县消防大队不再预算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68.1万元,较上年下降6.96%,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节约办公;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3.7万元,较上年上涨145.84%,主要原因为县消防大队中将专职消防员的高位津贴、岗责考核及工商、养老、医疗等保险新纳入预算,导致消防大队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16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7.6万元,较上年下降22.7%。其中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培训费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无会议费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1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26.5万元,下降6.7%,原因为财政压缩办公经费,贯彻落实节约节省办公原则。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千阳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