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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09 10:13:14

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现对千阳县司法局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监督。

千阳县司法局

20182月9

千阳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千阳县司法局负责全县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下辖陕西省千阳县公证处、陕西田园乐律师事务所、千阳县律援助中心3个事业单位和7个基层司法所。千阳县公证处其职责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建立正常的、合法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进行监督与制约。千阳县律师事务所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刑事案件自诉人和受害人委托担任代理人;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法律顾问;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千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其职责是:代表政府指导协调、组织本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统一协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律师办案, 律师办理案件100件。

(二) 公证案件,办理各类公证150件。

(三)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

(四)法制宣传,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全年举办法律宣传培训班25期。

(五)人民调解, 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8%和96%。

(六)社区矫正 ,社区服刑人员GPS定位率达到95%以上,资料录入率达到100%。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6次。

(七) 司法所建设,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员业务培训4次。

(八) 争取资金,争取资金150万元。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司法局为一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其下属单位千阳县公证处、千阳县律师事务所为二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

人数

实有人数

在职

人数

离退休人

其他

1

千阳县司法局

行政

财政拨款

10

11

7

2

千阳县公证处

行政

(参公)

财政拨款

4

3

2

3

千阳县律师事务所

事业

财政拨款

4

4

3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千阳县司法及下属单位千阳县公证处、千阳县律师事务所收入预算为2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2018年,千阳县司法及下属单位千阳县公证处、千阳县律师事务所支出预算为260.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42.5万元,占支出总额9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额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1%,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千阳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收支2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1%,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千阳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1%,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60601)245.1万元,较上年增长53%,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2)住房公积金(2210201)154万元,较上年增长14%,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带来的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长且预算编制细化住房公积金科目单列。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千阳县司法及下属单位千阳县公证处、千阳县律师事务所支出预算为2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1万元,较上年增长53%,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1万元,较上年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商品服务支出24.4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抚恤金经费变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增长,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上年增长22%,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2018年无会议费预算。

2018年无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万元,与2017年预算增加53%,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附:千阳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