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业、畜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促进农业、畜牧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检测和施肥指导服务工作;指导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8、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9、负责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指导农产品和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11、编制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职业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农业系统各学会、协会及农民专业协会。
13、承担农业、畜产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畜产灾情监测调查,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4、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引进项目。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种植粮食作物26万亩,实现粮食总产5.5万吨;新栽矮化自根砧苹果1万亩,其中扶持100户大户建园2000亩,改造提升老果园2000亩;新建矮化自根砧苹果苗木基地1万亩;种植无公害蔬菜6万亩,其中种植设施蔬菜5000亩;培育优质蚕桑生产基地3000亩。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培育示范家庭农场10个,培育职业农民150人。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争取中省市资金5500万元,农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农业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现内设1个行政股室(政秘股),2个业务股室(多经股、农业股),9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包括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千阳县分校、县蚕桑工作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千阳县农业局总编制8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75名;实有在职人员11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固定资产总额773.3万元,其中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增加医疗门诊费补助、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04.9万元,较上年增加105.69%,主要原因增加气象事务项目支出。
2018年,县农业局支出预算为138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84.9万元,占支出总额92.45%;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4.9万元,占支出总额7.5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5.69%,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财政拨款收支1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30101)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5.89%,原因是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增加医疗门诊费补助。
(2)事业运行(2130104)109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2.41%,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增加医疗门诊费补助等。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2.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8.47%,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预算。
(4)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11.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86.45%,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预算。
(5)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130112)1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原因是预算细化分隔。 (6)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130120)15.0万元,与上年持平。
(7)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2130704)5.0万元,与上年持平。
(8)其他气象事务支出(2200599)54.9万元,较上年增长100.0%,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
(9)住房公积金(2210201)98.6万元,较上年减少4.26%,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支出预算为13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5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增加医疗门诊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3万元,较上年增长30.3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万元,较上年下降72.99%;商品服务支出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6.95%.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调动,人数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4.9万元, 较上年增长105.69%, 主要原因增加气象事务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9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26%。其中出国费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每年都未预算出国费;公务接待费6.9万元,比上年下降了4.17%,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控制。
2018年会议费预算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3万元 ,下降54.28%。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