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
2、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全县林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办法和规定。
4、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和全县林业行政处罚、林业执法稽查工作,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
5、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辖区内林业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6、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引智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林业后备人才培训和国际合作等工作。
千阳县林业局内设造林股、林政管理股、政秘股、财务股四个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绿色千阳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我县以宝汉高速、344国道、苹果大道、滨河路、宝平路北坡等重点部位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贫困村绿化,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500亩,植树120万株。2.苗木花卉培育取得新进展。全县苗木花卉面积12270亩,其中林木育苗面积12010亩,花卉面积260亩。3.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完成三北工程人工造林3000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3000亩、中幼林抚育任务10000亩、完成中央造林补贴项目退化林分修复2000亩,全面完成年度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4.林业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结合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新栽补植新品种核桃2000亩,改造低产核桃园3000亩。枝接核桃树0.6万株,芽接2.3万株,涉及贫困户73户236人。
5.四旁及义务植树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县栽植四旁树60万株,其中义务植树54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3.5%。6.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措施有力。
发放森林防火戒严令1660份、防火宣传册830份、防火知识进万家宣传牌800份,防火彩旗370面,刷新森林防火宣传牌3个,制作防火警示牌50个,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5场(次),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34000亩。7.招商引资及争资金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争资金争项目2464.4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825.3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516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千阳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
2 |
千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 |
3 |
千阳县林政稽查队 |
4 |
千阳在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
5 |
千阳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
6 |
千阳县林业工作站 |
7 |
千阳县国有唐家山林场 |
8 |
千阳县国有高崖林场 |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3人;实有人员111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0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3314.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减少349.62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减少。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3314.1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49.62万元,下降9.5 %,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14.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31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04万元,项目支出1428.0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14.13万元,较上年减少349.62万元,下降9.5 %,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减少。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14.13元,较上年减少349.62元,下降9.5 %,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211节能环保支出883.64万元,(主要包括2110502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7.99万元、2110503社会性支出补助34.35万元,2110602退耕现金,2110603退耕还林粮食折现不贴478.01万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0.72万元),213农林水支出2359.24万元(主要用于2130201林业行政运行158.73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876.76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111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28.92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30.37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15万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0.96万元,2130221林业产业化10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33.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190万元、2130704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1.2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92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9.0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5.45万元,公用经费160.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2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8.52万元,增长525.23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33.87%,主要是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8.31万元,增长584.92%,主要是本年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一辆。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1台,支出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比上年增加1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共接待79人,共计支出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 万元,增长比率为33.87。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督查的用餐费。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学习培训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34.9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减少1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了办公费等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0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02.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间数据差异由数据四舍五入形成。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汇总)(千阳县林业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