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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执行,落实—审计结果:千阳县2017年第三季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2 09:4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审财发[2017]9号)和陕西省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全省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17]4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审办发[2017]74号)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千阳县截止2017年8月底追赶超越目标实现情况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上报情况、追赶超越及落实“五新”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追赶超越二季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真实性检查、追赶超越“八大难题”破解情况、追赶超越涉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追赶超越涉及相关资金的管理情况、“三场攻坚战”执行情况(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及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涉及41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抽查了6个建设项目管理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涉及资金131566.69万元。现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以前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上报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次审计抽查了千阳县政府和33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及下辖7个镇落实省委“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上报情况。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及时制定和上报“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中共千阳县委办、政府办2017年9月14日印发了《千阳县推进“五新”战略任务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而抽查的33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及下辖7个镇共40个单位“五新”战略任务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均在9月上旬制定上报。

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落实。

二、追赶超越及落实“五新”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千阳县本季度未将落实“五新”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审计建议:千阳县尽快对“五新”战略年度任务予以分解,及时下达年度考核指标。

三、追赶超越涉及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千阳县发改局提供的“2017年县级重点项目进度表”显示,千阳县2017年县级重点项目共110个,总投资79.91亿元,年度投资39.38亿元。截止2017年9月19日,已开工建设项目105个,完成投资28.42亿元。其中,39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5.16亿元;66个项目仍在建设中,截止8月底已完成投资13.11亿元。

(一)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1.千阳县交通局承建的西新区冯坊河大桥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据提供资料显示,2016年1月27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公路桥涵配套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宝市交发[2016]32号),要求2016年开工、年内完工;2016年6月25日,千阳县交通局与中标单位米脂县向文路桥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578.623765万元,施工期为215日历天;截止审计日,工程在建,尚未完工。

2.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承建的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进展缓慢。根据省水利厅东河沟流域水源水保工程项目批复文件(陕水保监发[2016]220号)显示,由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承建的“投资770万元实施的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计划2017年6月底之前完成竣工验收,截止2017年9月18日,项目尚未结束,仍在施工之中。

审计建议:建议千阳县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项目承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

(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千阳县2016年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试点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20日。千阳县2016年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试点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由千阳县林业工作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月22日上午9点在千阳县林业工作站会议室召开招标会,在实施过程中,将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并于2月22日至2月24日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公示。

以上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

审计建议:建议千阳县政府进一步查明原因,并对千阳县林业工作站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项目缺少施工许可证

千阳县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无施工许可证。根据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所提供的“投资770万元实施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资料,未见到该项目施工许可证。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审计建议:千阳县政府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中必要的手续进行规范管理。

四、追赶超越涉及相关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审计方案,本次抽查了千阳县6个建设项目资金、政府债务和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8月30日,千阳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债券总余额为42329.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438.89万元、专项债务912万元、担保债务978.81万元。通过融资平台千阳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量债务5500万元,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量债务62200万元。

(一)千阳县水利局1700万元建设资金滞留账面,未安排使用

千阳县水利局1700万元建设资金未安排使用,支付基金收益28.62万元。千阳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收到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公司“千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融资资金1800万元,截止审计时,支付勘察设计费100万元,剩余1700万元建设资金未安排使用。

审计建议:建议千阳县人民政府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千阳县交通局承建的西新区冯坊河大桥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存在债务风险

根据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宝市交发[2016]32号文件,冯坊河大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50万元(中央投资车购税252万元,市县自筹98万元),但宝鸡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批复文件(宝交公函[2016]49号)显示,“经审查核定该项目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692.4774万元”,增加的部分资金来源未明确。按照该项目合同及规费,需投资624.350759万元(施工合同578.623765万元,施工监理合同15.38万元,前期勘察设计费23.9万元,社会风险评估费0.9万元,管理费0.046994万元,环境影响评价费5.5万元)。截止审计日共收到资金302万元(中央投资车购税补助资金252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再无资金注入。目前该项目资金缺口大,存在债务风险。

审计建议:千阳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风险。

五、以前阶段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千阳县2017年一、二季度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2017年9月18日,2017年一、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中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4个问题中,1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3个问题正在整改。正在整改问题相关情况是:

(1)关于部分项目审批滞后的问题。2016年下达的农田水保水利建设项目预计2017年10月底完工;水土保持项目预计2017年11月底完工。

(2)关于部分贫困户异地搬迁未按期完成的问题。截止2017年9月,已建成1个安置点,其余8个正在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

(3)关于环保压力大,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千阳县委、县政府以发展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加工,发展有机苹果产业链,提高环境绿化三方面入手,正在整改之中。

(二) 一、二季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1.截至2017年9月18日,2017年一、二季度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中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15个问题中,6个问题已经整改,9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中:一季度共8个问题,4个问题已经整改,4个问题正在整改;二季度共7个问题,2个问题已经整改,5个问题正在整改)。

(1)工程项目进度慢的问题。千河防洪治理项目预计11月底完工;截止2017年9月18日,发改局实施的9个以工代赈项目, 6个已经完成,3个正在实施,预计11月底完成;千湖湿地管理处实施的“600平方米书画展厅建设,栽植芦苇及荷花园”项目计划全省均未下达,暂无法实施;千湖湿地管理处实施的“600平方米书画展厅建设,栽植芦苇及荷花园”项目,书画展厅由于环评手续无法办理,项目不再实施;千河流域千阳段水污染防治项目由于施工收到汛期影响,预计年底完成建设。

(2)关于高崖林场1000亩人造林工程违规招标问题经县监察局调查,县林业局按照县监察局要求,已经对林产品经销公司经理兼支部书记张乾周进行诫勉。

(3)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问题。截止2017年9月18日,千阳县政务服务大厅正在装修、采购办公设备阶段,预计9月底投入使用。

(4)南湾岭木材检查站违规招投标

关于千阳县南湾岭木材检查站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违规招标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南湾岭木材检查站站长景孝良、会计景志发两人立案审查,于9月27日以千纪发[2017]81号和82号文件下达批复,同意千阳县林业局党委给予景孝良、景志发2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审计建议:建议千阳县政府及时向市审计局报告处理结果。

2.季度追赶超越审计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千阳县市政设施管理站建设的“千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问题,截止审计日,千阳县住建局党委按照县纪委要求对市政工程管理站站长张勤芳进行了诫勉,对会计宋红英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跟踪审计发现未做调账处理,整改不到位。

审计建议:建议千阳县政府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宝鸡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