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7月11日至8月15日,千阳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千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核定行政编制8人,2023年末实有7人。局属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人,2023年末实有11人。县农业农村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政秘股、种植业股、产业化股、农办秘书股、综合股、农建股、企财股。下属独立核算单位8个: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县蚕桑工作站、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执法综合大队、县农产品安全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及局属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7797683.15元,其中:人员经费3483305.70元,日常公用经费255357元;项目拨款64089020.45元。2023年行政支出67827683.15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662.70元,项目支出64089020.45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期收回出借财政资金。
(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超预算列支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大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财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清理部分往来款项,调整有关账务。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成效,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