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县审计局对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供销社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政府其他机构,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9人,实际在岗7人。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县财政局2023年下达县供销社预算指标1756757.81元,实际预算拨款1756757.81元。当年“三公”经费支出3000元,与上年3000元持平;县供销社无公务用车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和费用支出。
二、审计评价
从审计结果看,县供销社2023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务支出、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
二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核算。
三是报销支出票据不合规。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三条审计建议:
一是加大财务支出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列支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杜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杜绝财务风险。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供销社高度重视,逐项进行了整改,按规定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一是针对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问题。县供销社对2024年会计科目进行了细化,重新设置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二级核算科目,并对前期财务记账凭证逐一进行了调整,加强财务核算规范化管理。
二是针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核算的问题。县供销社严格落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细致的财务操作规范,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权限,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账务处理。
三是针对报销支出票据不合规的问题。县供销社对不合规单据核实后履行了补签手续。同时组织开展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