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千财会〔2025〕29号)文件要求,检查组于2025年4月采用双随机方式,对县域内6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6家被检查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经营场所及人员情况。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未参加或学习不连续;个别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个别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未及时在监管平台更新维护。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个别代理记账机构存在委托人、受委托人终止合同后,没有在税务系统上传信息,未办理注销手续;个别代理记账机构悬挂“税务筹划、合理避税、规避工商税务风险”的不合规制度牌。
三是代理记账会计核算业务情况。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财务记账软件账号密码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单位差旅费无审批单、审批单不全、签字不规范、财务审核未签字等现象;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科目运用不准确,在制作记账凭证时未采取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制单人和复核人都为同一人、记账凭证无附件佐证资料等;原始凭证不健全,原始单据无制表人、负责人签字,原始凭证有涂改等;会计档案不完整,个别单位凭证、账簿未装订,记账凭证、账簿装订后封面要素填写不全,装订人、凭证张数等信息空白。
我局分别对6家被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于《整改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截止4月底,6家代理记账机构已经上交了整改报告。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跟进代理记账机构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千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