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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张家塬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09 09:43:36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千阳县张家塬镇人民政府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千阳县张家塬镇人民政府一个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千阳县张家塬镇人民政府总编制73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30名;实有在职人员62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为人大代表及党代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镇部门收入预算910.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人员工资增加;支出预算910.6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工资。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张家塬人民政府支出预算为9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2万元,较上年增长12 %,;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较上年增长47.23%,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项目支出6.4万(人大代表及党代表经费),较上年减少85.45%,主要是一事一议经费不再纳入乡镇预算。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301)640.6万元,较上年增长2.66%,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支出增多。

(2)住房公积金(2210201)46.1万元,较上年减少8.53%,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支出减少。

(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23.9万元,较上年增长10.33%,原因是村级干部人员变化引起支出增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因公出国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支出。

2018年无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1万元,增加1.8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6.4万元,为人大代表及党代表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千阳县张家塬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