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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3 17:36:30

千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千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30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CSC(2021)1210CG

2、项目名称:千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

3、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千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1项,采购预算:1,750,000.00元,项目概况: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摸清千阳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千阳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为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0100:00:00至2022-03-01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摄影测量与遥感等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2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4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项目仅支持现场获取,谢绝邮寄。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疫情影响,供应商购买文件及开标时只限一人,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2-30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千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地址:事业大楼B座326

联系电话:1899272597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叶玲

电话:15591792854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智诚思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八路)1号4号楼一单元1701室

八、附件:

陕西智诚思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