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财社指(2021)2号
县军退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76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指标556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平反人员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用于依据《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07]26号)、《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法〉》(陕民发[2007]7号)等规定,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的支出。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三、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监控,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待遇落实,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支付类型为:国库集中支付。
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千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9日
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 |
合计 | ||
军退局 |
中央“01中央直达资金” |
省级 |
中央“01中央直达资金” |
省级 | |
472 |
68 |
13 |
3 |
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