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机制,成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
一、直达资金收支下达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20日,千阳县直达资金共收到38343.84万元,现已下达单位38343.84万元,分配率100%,支付总计34120.68万元,支付进度89%。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064.38万元,现已支付13141.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130万元,已支出16848.37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919万元,已支出3904.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30.46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已支付22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60万元,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已全部下达,已支出260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主要做法
(一)迅速筹划开展,分配下达资金。我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预下达直达资金额度后,第一时间根据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围绕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指标下达即为直达资金打上标识,并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将资金细化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确保直达资金规范使用并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
(二)及时支出使用,加快资金拨付。为加快直达资金完成支出和形成实物量,切实保障资金支付及时顺畅,按时高效规范使用,我县财政对直达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密切关注直达资金下发情况,接收上级下达指标并第一时间分解下达,动态梳理掌握资金项目情况,确保资金到位后将直达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确保了资金投得准、发得快、用得早、管得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约束,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坚守政策底线,扎实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依托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对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全面运行维护,确保直达资金的分配、支付及时与监控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同时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保障直达资金安全、合规运行。
三、取得成效
(一)兜牢“三保”底线。上级直达资金极大减轻我县财政支出压力,为兜牢“三保”底线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除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外,优先将直达资金安排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层运转”支出,全力兜牢“三保”支出责任。
(二)有效支持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兜底困难群众保障制度,主要用于发放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兜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