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机制,成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
一、补贴资金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130万元,申请县财政安排往年度结余资金14.8849万元,共计144.8849万元。截止系统自动停办,共计办理使用资金159.3779万元。其中:购置补贴161户243台,使用资金156.1979万元、报废补贴3户4台3.18万元。兑付到账资金144.8849万元,差额资金14.4930万元,2023年补贴资金下达后补贴。
二、主要做法
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愿向县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建成,项目在建设之初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成立了千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关系,解决实施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监督政策的正常实施工作。县农机中心也成立了工作机构,抽掉专职工作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公开监督和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政策咨询,申请操作登录服务系统及补贴公开专栏等日常工作,确保了项目实施有序开展。
三、取得成效
1.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助推农业机械的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绿色发展;
2.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