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管理,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全力保障我县2024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主要为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进度,从而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使有限的资源能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和最合理的使用。
(二)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意义
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确立健康有序的土地供应,实现政府按规划统一开发、统一供地,以供应制约和引导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有利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引导和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千阳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千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2024年千阳县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计划;2024年千阳县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三、计划指标
(一)范围及时间
《千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范围为千阳县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12.4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97公顷,住宅用地0.71公顷,工业用地64.6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4.2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28.0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87公顷(详见附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县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对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计划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具体分配。计划今年在城区内计划供应18.46公顷;产业园内计划供应63.91公顷;其他区域供地30.05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开发县内高端项目的土地供应,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原则,严禁行业产能过剩的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项目的供应。加大对住宅用地的供应,着重推动县城西区和县域“旧城”改造项目进程,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实行划拨用地、协议用地公示制度,做到前期信息公示、结果公布。在土地供应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拟供应宗地制订规划设计要点,制定相关要求,在成交后将规划设计要点作为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严防土地使用权更改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发生。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不断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根据供需情况,合理制定出让计划,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保障措施
建立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和县发改局牵头,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招商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协作,支持、指导项目单位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共同推进年度计划实施。
附件:
千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pdf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