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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关于延长中普案件集资清退窗口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0 08:30:13

本案集资参与人:

辽宁省沈阳市中普案件于2018829日立案,已经三次资金清退登记发还,但仍有部分符合清退条件的集资参与人尚未办理信息登记及相关手续,案件专班决定将集资清退窗口期延长至2025630”,集资参与人可通过登录“沈阳中普案件登记”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现将《关于延长中普案件集资清退窗口期的公告》予以转发,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电话咨询:024-88523288024-88523255024-3148710613032467163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延长中普案件集资清退窗口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