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增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千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80万元,专项用于千阳县草碧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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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