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增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千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0万元,用于张家塬镇南湾岭村饲草收储加工配套项目和高崖镇高明村玉米深加工设施建设项目实施。
附件:千阳县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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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