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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2022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12 08:54: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4241273

传真:0917-4241273 

邮箱:

通讯地址:千阳县东海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邮编:72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海月盈石油有限公司段坊加油(气)站-LNG加气站

城关镇段坊村三组G344国道路南

陕西海月盈石油有限公司

陕西瑞美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一个30m³汽油储罐、在其南侧建设LNG加气站一座,1个60m³LNG储罐,3台单枪加气机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相应的水电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1.45%。

储罐区采用BOG回收系统;加气区采用拉断阀、放散系统(安全阀、放散管5m);油品储罐区、加油区采取站区加强通风,储罐设有阻火器、呼吸阀,加油站设汽油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4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