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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9 16:09:39

按照市环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较好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5天,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14天,优良率88.8%;PM2.5平均浓度33μg/m3;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3天,同比减少4天;综合指数3.36,同比下降5.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关中地区前十位。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县镇两级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县城、园区污水处理达标率100%,7个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56%。新增“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县无受污染耕地。全县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市考合格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2024年,全县无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五年行动计划部署,制定印发《千阳县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等文件,统筹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工业炉窑专项治理等行动。督促11户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监控系统并与市级管理系统联网。高质量完成2所学校“空气能+空调”、10所学校空调取暖项目。全力推动7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今冬取暖季,供热公司东区、南区已全部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全县清洁取暖推进有力。多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专项检查50余次;开展散煤治理联合检查5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销售点4家;检查在建工地扬尘133余人次,查处8起违法行为,约谈建筑企业3家,整改扬尘治理落实不严问题82条,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二)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城乡水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千河千阳段被评为宝鸡市“幸福河湖”。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完成千河千阳段6个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规范整治任务。强化水源地监管,开展镇级集中式水源水质采样监测20余次,持续巩固千河、千湖湿地、冯家山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争取专项资金660万元,完成冯家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应急防护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00万元、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和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项目,目前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按时序推进,优先治理项目已完工。深化“三污”治理“335”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6个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3个村建成一体化处理装置,23个村建成小型人工湿地,4个村建成生物氧化塘,29个村完成简化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有效治理率达到56%,“三污”治理“335”模式经验全国推广。

(三)协同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贯彻落实《固废法》、《土壤法》,全力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全县耕地质量划分全部属于优先保护类,无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全县29户产废单位全部顺利完成申报登记和省市审核。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调查摸底,定期排查清理千河、草碧河、冯坊河沿线堆存的固体废物,有效降低环境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省、市、县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全县新增“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全部合格。落实《千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3%。

(四)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体系,优化提升环保服务能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办理环评登记备案70余个,审批环评报告表14个,出具环评办理建议20份。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6户,延续排污许可证11户,变更排污许可证34户。扎实推进“利剑治污”、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下发法律文书2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起。修订《千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重要时间段和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查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13起,全部答复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五)生态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听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调度推进25项创建指标任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推进。县人大、县政协专题调研创建工作,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为创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多次赴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汇报对接创建工作进展,提高上级部门对我县创建工作认可度。积极对接邀请多位专家教授对我县空气质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率等薄弱指标进行专业指导,助力创建工作突破瓶颈。依托“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现场宣传10余次,参与干部群众达1500余人;邀请市级专家进企业开展“一厂一策”夏季臭氧治理、深化环评联动试点改革等环保治理政策宣讲培训5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成立4支环保志愿宣传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绿色生活、环保政策等宣讲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共建共享美好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六)紧盯反馈问题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性问题6个,个性问题2个,6个共性问题已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2个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中、省监督帮扶累计反馈152个问题,省委巡视大气专项反馈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信访件2件已办结,反馈相关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县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标省市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县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受经济下滑大环境影响,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不高。二是环境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受地形、农业生产等影响,工业企业排放污染、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等风险不容忽视,环境管理、执法、监测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保护区环境监管、环境安全风险防范等水源保护的压力依然巨大。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需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大环保格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属地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夯实。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统揽,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抓手,立足长远,狠抓落实,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聚焦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五年方案,积极谋划2025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重点,紧盯产业、能源、运输等关键环节,做好扬尘、散煤、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焚烧面源管控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联合住建、公安、交通等执法力量,对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强化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实施农药化肥“双减”、农村环境整治,减少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实施草碧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确保一湖清水送宝鸡。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准入管理,落实排放许可制度,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水平,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生态环境权益。四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千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方案》要求,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探索推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从根源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难题。围绕农村污水治理和流域治理积极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五是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省环保督察、省大气监督帮扶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核查中省市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六是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足国家生态功能区定位,统筹山水林草湖系统治理,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河湖流域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四大工程”,积极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汇报,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七是精准谋划争取中省重点项目。紧盯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围绕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千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加强与省市各级部门对接沟通,力争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投用一批,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