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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同意设置千阳县草碧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11:12:47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千阳县草碧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千阳县草碧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4241273

传真:0917-4241273

邮箱:qyxhbj@163.com

通讯地址:千阳县东海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邮编:721100


序号

排污口名称

排污口位置

建设单位

排污口基本概况

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量及管理要求

备注

1

千阳县草碧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千阳县草碧镇陕西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角,坐标:107°02′37.01″E;34°43′37.41″N

千阳县碧盛建陶园开发有限公司

千阳县草碧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千阳县草碧镇陕西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千河北岸,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m3/d(出水直接排放至千河),该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于污水处理厂东南角,地理坐标为107°02′37.″E;34°43′37.41″N,排放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草碧镇罗家店村及陕西千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区域生活污水,收集面积约4.8平方公里,现服务人口约1.3万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表1中A标准要求后排入千河,污水排放量应稳定控制在2000m3/d,年排放量不超过73万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排放量分别不超过36.5吨、3.65吨、0.36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