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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4 08:00:24

2025年,按照《陕西省推进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我局紧扣散煤治理销售环节、车用油产品质量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办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对我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成立了局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股室和基层所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把重点专项监管与常态化日常监管相结合,明确分工强监管,夯实责任抓落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3个网格群、各经营门店LED大屏、横幅等载体,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宣传28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标准日”“2025年质量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环保袋900多个,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形成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流通领域散煤监管工作的通知》,组建了散煤销售巡查工作专班,抽调专职人员2名,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上街巡查。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每周带队上街督查1次、各所和质量股每周入户检查2次、专班网格员每天上街巡查1次,形成工作合力。紧盯禁燃区内已取缔的4户散煤销售点,坚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模式,多轮次开展“回头望”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精准靶向施策,严打非法经营。年内,积极配合省局对我县传奇烟花爆有限公司产品抽检3批次,经检验,1批次为不合格产品,现已结案处理完毕。配合开展省、市级监督抽查成品油14批次、车用尿素1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开展市、县级监督抽查涂料、胶粘剂5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对纸箱生产企业使用的水性油墨进行了检查,2户正常生产企业均提供了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联合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对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地使用的天然真石漆进行检查,施工方均提供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针对游击兜售、电话销售散煤隐蔽性强的特点,我们通过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加大上街巡查频次等办法,核查处置线索11条,劝返外地流动兜售车辆10余辆,查扣散煤1660斤,严厉打击了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由于游击兜售和电话销售散煤隐蔽性高、监管难度大,流动销售散煤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县城禁燃区内特别是城中三个村未实现集中供暖,部分群众家中有老人小孩,仍然存在燃煤取暖的侥幸心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点位管控,抓好散煤治理,产品质量抽检等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各镇政府及公安、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