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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5 14:59:09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源头管控”的原则,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将烟花爆竹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与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为筑牢安全防线,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过文件的安排部署,全面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部门联动,强化监管,着力“打非治违”。我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将城乡接合部、废旧厂房、偏僻仓库等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口,开展拉网式排查。执法过程中严格依规履职,坚决打击和收缴“私炮”“黑炮”及劣质高污染产品,并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有效清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专项与日常执法检查。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重要时段及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我局执法人员深入批发企业、零售点、沿街商店等场所,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调阅监控等方式开展高频次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非法销售行为,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政策。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点位7个,县镇沿街商户300余家次。共收缴违法售卖及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烟花爆竹80余箱,督促整改安全及环保隐患36项,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了劣质烟花爆竹的流通与燃烧排放。

二、加强源头管控,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管理。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及时约谈辖区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指出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下达整改要求。重申监管红线,严禁向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违规供货,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秉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全县经营门店数量严控在7户,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扎实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机制,切实做到源头可溯、流向可控。

三是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坚持“先培训、后发证”,在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前,扎实开展经营户的专项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重点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防范和依法经营意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倡导绿色过节

在向烟花爆竹经营商户普及安全管理规定的同时,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县域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要求商户在经营中做好劝导员,向前来购买的群众宣传环保理念,严禁销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同时,利用多种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违规燃放行为,共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告知书400余份,大力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过节方式,提高了公众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空气质量和城镇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自觉性。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违规经营与不当燃放现象依然存在。受多方因素影响,仍有零星的违规行为,给生态环境管控与安全管理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经营主体环保与合规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商户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够全面,在销售环节缺乏对消费者的有效引导和政策宣传。

三是部门协同与综合监管机制仍需完善。针对烟花爆竹的多维管理需求,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响应、信息共享及联合治理等方面的配合深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管控成效: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及安全环保常识普及。切实增强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与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观念,营造全民理解、支持并参与管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违法行为。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执法巡查与“打非治违”力度。对各类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条。

三是强化常态监管,助力环保大局。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日常监管机制,持续巩固和规范合法经营网点秩序,实现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以最严监管倒逼责任落实,切实从源头消除隐患,推动我县环境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