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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6 09:07:58

县卫生健康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卫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管领域未发生生态环境相关安全事件。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视千阳县整改方案》,涉及卫健系统主要任务是拆除6家镇卫生院生物质锅炉。截止2025年11月底,6家镇卫生院均已完成生物质锅炉拆除替代,反馈问题已销号。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医疗废物、污水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处置机制,全县12个医疗卫生单位与第三方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集中处置协议书,严格执行“科室日产日清、暂存不超过48小时、集中统一转运处置”要求,规范处置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处置率100%。4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7家镇卫生院建有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系统运行正常,相关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高崖镇卫生院因业务范围不产生医疗污水,购置简易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备用。县卫健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医疗废物、污水处置情况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督2轮次,排查发现问题1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年内全县未发生医疗领域环境污染事故。

二是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生物实验室一级11个、二级8个,均建立了生物安全事件处置机制,制定了职业暴露、标本溢洒处理流程等相关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市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生物实验室评审,对实验室进行质控和安全评估。卫健局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每季度对辖区6家供水卫生防护、水质自检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其出厂水及末梢水(居民端用水)进行抽检,样品均检测合格,抽检结果依规公示。

四是落实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全县共有9家放射医疗机构、3家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1家疾控机构,按照卫健行业要求,纳入重点放射性疾病及非医疗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目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五是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利用卫健宣传网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普法责任,按照“平急结合、专兼互补”原则,组建由99名医务人员组成的1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队员开展应急培训演练。

六是落实职业卫生防治责任。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重点将粉尘、噪声纳入企业监测监管范围。年初复工复产工作联合检查时督查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控责任;组织开展新发职业病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深入企业督促做好重点岗位员工上岗前健康体检工作,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七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制定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冬春季节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提示和防护知识宣传,倡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疾病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盯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生物安全、放射安全、饮用水卫生等工作重点,持续夯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