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关系接续
(一)档案托管
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由户籍所在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收管理。(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
(二)代理服务
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同时,可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出具各类相关证明。
(三)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组织材料随本人人事档案进行转递。陕西省内的组织关系转入及转出业务统一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办理;陕西省外的组织关系转入及转出需由本人持纸质介绍信前往目的地党组织进行办理。
二、就业登记服务
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创业证》可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后续服务。
三、就业创业指导
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企业行”“高校毕业生园区行”等系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法律法规、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享受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创业指导服务。
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创业中心)以创业孵化为主要目的,为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四、就业创业培训
高校在校学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由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跟踪指导服务。有意向的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报名。
五、专项招聘活动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秦云就业”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依据个人意愿参加省、市、县组织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春(秋)季专场招聘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就业服务月行动、金秋招聘月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六、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可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就业能力,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七、就业援助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且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享受人社部门提供的“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利用新增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
八、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服务
开通少数民族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绿色通道。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帮扶,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
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普通高等学校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武装部、征兵工作站或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咨询有关政策(详情请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