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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4-25 14:35:17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补贴和技能培训生活、交通费补贴。

培训补贴是指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训机构的补贴,依据省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规定,按照培训工种、培训课时、培训合格率、培训就业率等指标分类核算。

技能培训生活、交通费补贴是指给予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的补贴。六类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脱贫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可享受技能培训生活、交通费补贴。参加培训时间低于80课时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每人每期累计不超过2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三、培训补贴发放程序

培训补贴由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报县财政局核定后发放。

技能培训生活、交通费补贴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参训学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