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放心消费创建】宣传信息之一 老百姓节假消费注意避开消费陷阱

发布时间: 2018-09-26 08:35:35

“十一”黄金周将至,又到了老百姓购物、出游、聚餐的高峰期,商场、景点、饭店人气爆棚,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借此耍手段、玩花样,误导欺骗消费者。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千阳县消费者协会共同提醒广大消费者:“节假消费注意避开消费陷阱,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旅游出行篇

陷阱一:景点缩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一”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只为感受不同的地域风情。由于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路线不熟悉,只能听从导游安排。旅行社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为减少开支,在游览过程中私自将部分景点省略,或模糊具体景点。如×××一线游,让人听上去感觉景点很多,实际却并非如此,许多景点只是路过而已,根本没有停留下来让游客仔细游览的时间,但价格却并不低。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选定线路时,一定要将行程安排、景点名称、各景点的停留时间咨询清楚,最好将上述内容明确地写入旅游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陷阱二:强制消费

目前,旅游市场低价团非常多,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因此,旅行社在行程中增加了许多购物点,这些地方商品价位非常高,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除此以外,许多旅行社只包含景点大门票,里面的小景点还得消费者自己掏钱,游客只能吃哑巴亏。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三:吃住标准降低

许多游客发现,他们在旅游景点除了用餐标准远低于合同中所定的标准外,酒店住宿也被莫名降级。当游客向导游反映时,对方往往以当地的餐饮和酒店就是这个标准为由推卸责任。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此外,尽量避免选择低价团,这样出游品质才有保障。

陷阱四:私自拼团或转团

不少市民在旅行过程中,都有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旅行社私自拼团或转团的遭遇,李先生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去年,李先生跟团去云南大理、丽江玩了7天,但这次旅行让他很糟心。当时,合同上没有注明拼团,当他下飞机后发现,自己所在的旅游团纯粹是拼凑而成,游客来自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报名团费价格相差很多,最便宜的和最贵的报价之间竟然相差1000元。

应对方法:游客一旦遇到旅行社私自拼团或转团,可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要当场与接转旅行社签订新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购物消费篇

陷阱一:虚假打折

“十一”将至,线上和线下又会迎来消费高峰期,一些不法商家抓住这一时机,抬高商品原价,再进行大力度打折,通过这种虚假打折的方式欺骗消费者,顾客以为捡了便宜,结果却上当买了高价货。

应对方法:消费者可通过留意商品日常价格,或者货比三家的方法,来判断是否值得购买。网购时,不妨事先在浏览器上装一些比价软件,可查阅商品的历史价格及不同电商之间的价格对比,获得商品的价值信息,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陷阱二:消费返券

一些商家为招揽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等促销手法,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等,但往往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大多都是高价、高利润商品。其实,商家就是用这种手段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消费者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应对方法: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商家的返券促销手段,切勿冲动购物,避免陷入循环购物的“怪圈”。

陷阱三:菜价“变脸”

国庆节期间,餐馆、饭店人气爆棚,一些不良商家借此玩菜价“变脸”。去年国庆节,王女士就遭遇了不良商家。她请朋友吃饭,花80元点了3个菜,但当结账时却成了110元。当王女士询问收银员时,对方称自己一时疏忽算错了。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一定要注意核对菜单和账单上的菜价是否一致,并重新核算价格,以免像王女士一样遭遇菜价“变脸”。

陷阱四:特价商品有价无货

每年一到国庆节,许多购买家电的消费者会发现,虽然商家在广告中打了众多的特价商品,价格也非常诱人,但准备买时,却被商家告知刚刚卖完,销售人员会借此介绍其他商品,但价格都会比特价商品贵。其实,这是商家以“特价”为噱头,哄骗消费者的惯用伎俩。

应对方法:面对商家的这种促销手段,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冲动消费,以免中了商家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