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汛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工作,保证水利局防汛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台旱灾害损失,全力支持全县防汛工作。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千阳县防汛预案》,结合千阳县水利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职。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水利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
组长:余宏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倪银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居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县河务工作站、灌溉站、水保站、地下水、渔政站、水利队、崔家头供水站、南寨供水站、张家塬供水站、水沟供水站、草碧供水站、自来水公司、疏浚公司、寇家河水电站、红卫公司及局各股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挥组、监测预警组、工程巡查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指导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1个防汛抗旱救援分队。
(一)综合指挥组
组长:余宏伟
副组长:倪银高、高居芳
组员:沈伟、郭萍、高小伟、王丽萍
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期间防汛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令、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县水利局各应急工作组协调联络;负责防汛宣传工作,编发新闻通稿;审核并及时报送汛情旱情信息;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稿和综合性材料。
(二)监测预警组
组长:高居芳
副组长:王宝玉、沈伟
组员:何辉、蒲小军、赵广峰、谢小忠、冯晓龙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监测分析雨水情信息,预测汛情发展趋势,及时提供水情预报和水库调度分析成果与建议;保障雨水情监测系统平台正常运行;负责汛情信息分析,提出工程调度运用建议。
(三)工程巡查组
组长:倪银高
副组长:王宝玉、王新功、闫宝成
组员:王栋、张伟军、张维功、河道站、水保站、灌溉站、人饮站、自来水公司、南寨供水站、崔家头供水站、张家塬供水站、水沟供水站、草碧供水站各2人。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河道、堤防、淤地坝、水库、水电站、供水设施等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险情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灾情统计汇总、核实和上报工作。
(四)技术指导组
组长:高居芳
副组长:叶茂、衡小军、高小伟
组员:师龙飞、谢小忠、赵红强、谢海峰、韩林杰、宋文军、吕军栋、陈军、赵宝利、景军儒、李润莲。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水库、淤地坝、水电站防洪预案审查工作;根据工程险情程度,派出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建议,对接国家、省市县防指及局工作组工作动态,跟踪险情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必要时,提出险情处置方案,并汇总反馈工作组工作情况。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倪银高
副组长:王丽萍、郭萍、高小伟
组员:姚淑娟、孙红丽、张荣武、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车辆和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供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六)防汛抗旱救援分队
队长:高居芳
副队长:闫宝成王宝玉
队员:高晓伟、何辉、薛保兴、师龙飞、张耀峰、李智利、李刚、谢海峰、邢会科、韩林杰、王晓发、
张维民、吕军栋、张伟、李银平、景军儒、王亚锋、
谢晓忠、冯小龙、赵广峰、蒲晓军、吕博、韩伟、
何晓辉、牛亚东、蔺斌、贾添喆
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县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完成防汛应急抢险任务。
三.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时,启动水利局防汛防台各个应急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应防御工作。
(1)参与县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加强防汛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
(3)每天1次向县防指报送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监测信息、全县水利工程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4)技术指导组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2、Ⅲ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县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2次向县防指报送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监测信息,每日8时、16时向县防指报告全县水利工程汛情及工作动态。
(3)做好在建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4)工程巡查组加强对全县水利工程检查、督查,指导镇村做好水利工程运行、抢险工作;技术指导组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3、Ⅱ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县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3次向县防指报送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监测信息,每日8时、16时向县防指报告全县水利工程汛情及工作动态。
(3)工程巡查组加强对镇村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及时指导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技术指导组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做好在建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工作。
4、Ⅰ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发布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县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根据县防指部署,派员驻县防指。
(2)随时向县防指报送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监测信息,每日8时、12时、18向县防指报告全县水利工程汛情及工作动态。
(3)技术指导组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5、应急响应行动变更与结束
当县防指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时,应急响应行动同步变更或结束。
四、灾后处置
汛情结束后,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组织抢险修复。
局劳资股加强汛情中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水毁抢险资金的检查,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局规划计划股做好与发改、财政及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利工程建设与修复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计划编报工作。
县河务工作站、灌溉站、水保站、人饮站、崔家头供水站、南寨供水站、张家塬供水站、水沟供水站、草碧供水站、自来水公司、寇家河水电站、红卫公司等单位组织做好全县堤防、水库、淤地坝、水电站、供水设施等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程抢险、工程修复等工作。
县河务工作站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及全县水雨情监测站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巡查、水毁设备修复等工作。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千阳县水利局制定和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