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价发[2018]43号
千阳县物价局
关于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门票价格调整方案
宝鸡市物价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全城旅游,降低重点国有门票价格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和宝鸡市物价局2018年9月2日全市降低国有门票价格安排部署工作会议精神,经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陕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门票价格由原来市上审批的旺季60元/人.次降低为50元/人.次(下浮16.67%);淡季在原来执行30元/人.次的标准基础上下浮至27元/人次(下浮10%)。
二、拟调整时间
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执行。今后门票价格将在定期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上,实现动态管理。
三、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对游客的有关优惠政策
对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含65周岁)、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以上(含1.2米)儿童,凭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官证、残疾证、居民身份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实现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千阳县物价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