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汇总2022年度千阳县人民政府各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qianyang.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4241139,地址:千阳县人民西路社会事业综合服务楼C栋3楼)。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千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以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惠企纾困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89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答复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加强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业务交流,强化对部门业务指导,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整改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答复质量。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均按时间节点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3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聚合各类政府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个性化和高效透明的网上政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搭建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开体系。同时,配备相应查询设备及咨询服务人员,提供政府信息、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互动交流等服务,提升群众的服务体验。充分利用新媒体时效性强、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的特点,扩大政府信息知晓率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明细,逐项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追责事件。
(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县政府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114件,承办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130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3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6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8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03.93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千阳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领域还不够细化完善,部分领域公开专栏的内容未及时公开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深化。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在业务工作接续、公开重点把握、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采取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分片培训等多 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