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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千阳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15:18: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编制,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千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西大街44号;邮编:721100;联系电话:0917-42415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千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县局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1. 主动公开

    2023年度,千阳县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省市局网站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2023年,千阳县税务局通过内部办公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根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统一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市局门户网站,主动人事任免、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内容,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密切联系群众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页、公示板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税务行政许可职责权限、依据、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

    (五)监督保障

    制订了《千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体系,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一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实现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加强专职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才建设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千阳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