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千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16:38:20

2023年,千阳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编写了《千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千阳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众,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把政府网站财政专栏作为宣传财政工作的重要窗口,让百姓了解财政,关注民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千阳县财政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92条。主要涉及财政部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税审计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等公开内容。其中发布财政部门动态信息83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规划2条,财政直达资金信息21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财税审计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74条。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积极主动公开《条例》所要求的公开业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坚持定期更新相关政务公开信息,方便社会各界群众接受监督。在互动平台县长信箱答复群众来信1次,已申请公开答复群众来信1次,涉及社会公众关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惠农补贴“一卡通”相关内容。二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管理。我们坚持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上网公开的每一篇信息填写千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申请表,通过股室初审,主管领导审批,信息管理人员梳理对外发布栏目等各个环节,网站公开前上传申请表和信息内容,由县信息办专业人员审核无误后及时在网站后台上传,做到上网信息严格按公开流程审核把关,确保财政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在千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经县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全县“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信息表;督促指导除涉密外全县179个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及单位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全部细化到支出项级科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四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日常财政动态栏目内容重点上传财政业务亮点、全县财政重点工作动态、群众关切热点问题等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深度广度不够,信息公开频率不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准确,单位发布的信息时有发生错别字和不规范表述的情况。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信息宣传工作通报会,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围绕财政改革中心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公开公众普遍关注全县财政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公开前认真校稿、字斟句酌,确保信息质量,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及时规范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千阳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