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22条,公告公示22条,财政预决算1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9条,政策规划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审核,及时公开发布,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依托千阳县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还通过《千阳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公布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上传的信息中出现少字、错字和重点词组固定搭配等错误。
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对标查漏补缺,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审核机制,严把信息质量关,杜绝出现低级错误,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