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六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是: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认识,全面安排。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方向,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层级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紧盯重点,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2024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62个,行政强制决定0个,办理行政许可2116个。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财政预算、决算按期公开。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57.16万元,包含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1760元,限制养犬管理费10150元,机动车号牌工本费83476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9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6670元,驾驶证工本费10130元,驾驶许可考试费428510元。
(三)严格把关,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综合施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公安局“部门动态、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及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等工作信息37条。通过“千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千阳公安”头条号、“千阳交警”抖音平台发布信息、视频共计87条。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执行《千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细则》《千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复核倒查要求,对县公安局上网公开的工作动态、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等内容认真把关审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内容的严肃性、准确性,圆满完成了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不深刻,工作推动上与县政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工作标准还不熟悉。负责人员对考核标准吃的不透,导致“部门动态、政策规划”等栏目更新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效。三是工作质量还需提升。受人员调整影响,新接触人员对工作流程、时限等要求还不熟练,在政务新媒体更新方面还有不足,能力和水平还需再加强。
针对上年存在问题,县公安局已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整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