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条,其中:部门动态类14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住房保障类24条,其他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已按要求向申请人按期办理回复,未引发群众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安排,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部门工作动态两大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建设,对全系统信息员和网络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的采编、报道信息能力,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进行信息报送,严明保密审查程序、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的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公开意见建议邮箱(qyxjsj@163.com)和电话(0917-4241061),收集社会各界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信访办理情况。严格落实限时办理制度,全年共办理县长信箱网上留言11件,办理答复11件;办理宝鸡市“12345”政务一号通平台转交案件778件,办理答复778件,办结率100%,真正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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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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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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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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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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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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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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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2026年将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及内容,积极主动公开,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日常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56.8万元,其中城镇垃圾处理费56万,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0.8万。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