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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4:32:19

根据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六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是: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2025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19个,行政强制决定0个,办理行政许可2034个。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完成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611732元,包含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9420元,户口簿工本费16206元,机动车号牌工本费7739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47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6230元,驾驶证工本费8430元,驾驶许可考试费377280元,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306元。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公安局“部门动态、灾害事故救援及预警信息、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等工作信息23条。通过“千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7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此项不涉及。

(五)监督保障内容。认真执行《千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细则》《千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上网公开的工作动态、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制度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落实上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标准不掌握,导致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工作质效。三是部分新接触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高,需要再加强。

针对上年存在问题,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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