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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6:5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千阳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网站上发布重点领域、公告公示、统计信息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本年度主动发布政务信息36条,其中,部门动态20条,通知公告12条,基本民生保障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政策文件、组织机构、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使群众更方便获取信息,对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领导负责制,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年度目标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接入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接受监督管理,及时发布医保相关政策、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以及对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等法定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健全“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评议,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筑牢工作基础。2025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数据统计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栏目信息量不足、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有待充实。

四、改进情况

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培训,通过案例讲解、政策解读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细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规范,建立定期自查与督导机制,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三是聚焦民生需求,精准对接公众关注热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