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经千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寇文军同志为千阳县司法局局长;
李炜同志为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志政同志为千阳县水利局局长;
胡文志同志为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明强同志为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郑维杰同志为千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锋同志为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常谦利同志为千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明辉同志为千阳县审计局局长;
赵晓华同志为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齐文杰同志为千阳县统计局局长;
岳云菊同志为千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伟同志为千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石峰同志为千阳县畜产局局长。
免去
张正华同志千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欧宏博同志千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因机构改革,涉及撤并单位干部的原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