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加快建设中国苹果强县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为了加快中国苹果强县建设步伐,进一步扩规模、创品牌,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夯实整县脱贫产业基础,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力脱贫攻坚,以绿色崛起、追赶超越为主线,以建设中国苹果强县为统领,以现代矮砧苹果产业“五基地一公园一中心”为主要内容,突破“大户建园提升年”活动,扩规模、提品质、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千阳红苹果”地域品牌。狠抓“千万亿”工程,深入推进“园区+项目+贫困户”搭载式产业脱贫模式,提升脱贫质量;全面推广现代矮砧苹果“千阳模式”,使千阳成为现代苹果产业规模升级、技术升级、产品升级、产业升级的“陕西果业升级版样板”,真正实现“果业强、果农富、果乡美”的现代苹果产业梦。
二、目标任务
按照“培育三绿产业、实施三品工程、推进三产融合”的发展定位和“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能人大户示范、园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全力实施“四个万”工程(发展自根砧苹果苗木繁育基地1万亩、大户建园年扩张基地1万亩、培训果农1万人、建成万吨果蔬汁加工生产线)。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年内发展苗木繁育基地3000亩,总面积达到1万亩,年繁育能力达到2000万株;年培育苹果种植大户100户、示范建园2000亩,带动全县新栽建园1万亩,到十三五末全县达到20万亩;加快《千阳有机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内建成有机苹果种植示范园3500亩,到十三五末全县达到1万亩;注册“千阳红苹果”地域品牌,创建绿色、有机苹果品牌5个,开展基地认证6个,注册商标10个,年开展大型宣传推介会10场次以上;年培育职业果农300人,务果能手3000人,三年全县培训群众1万人;以苹果园区为核心,在全县打造苹果休闲观光园10个,带动发展农家乐30户,建成南寨苹果小镇,打造苹果旅游观光路线;加快海升果蔬汁深加工项目建设进度,完善产业体系;创新“五大”产业扶贫机制,苹果园区搭载带动贫困户3000户脱贫,实现果农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人均增收1000元。
三、主要内容
1.提升大户建园,扩张产业基地规模。以发展绿色、有机果园为目标,全面推广“矮砧大苗、格架密植、水肥一体、轻简作务”的矮砧苹果种植技术,加大扶持力度,严把质量关口,培育扶持大户高标准建设矮砧苹果示范园。年培育种植户100户、开展示范建园2000亩,带动全县新栽建园10000亩;严格按照有机果园种植技术规范,年内建成有机苹果示范园3500亩,力争到十三五末,带动全县发展1万亩,全县矮砧苹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实现规模升级、技术升级。(牵头单位: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水利局、交通局、电力局)
2.提升繁育能力,保障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支持海升、华圣、汇源、青美生物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招聘高科技人才,成立苗木、种植技术研发推广中心,推广水肥一体、轻简作务、有机生产、数字化管理等先进技术,确保种植技术国内领先。年内扩张苗木繁育基地3000亩,建成苗木组培中心1个,全县总面积达到1万亩,年繁育优质自根砧苹果苗木能力达到2000万株,优先满足我县栽植需要,为中国苹果强县建设提供可靠的苗木支撑。(牵头单位: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水利局、交通局、电力局,果业企业)
3.提升技术引领,增强产业发展先进性。按照中国苹果强县建设和产业发展“五基地一公园一中心”的要求,发挥西农试验站、果业企业的技术引领作用,瞄准世界最前沿果业科技,联合产学研各部分的技术研发力量,在我县建设矮砧苹果技术研发中心,联合攻关研究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苹果栽培技术和管理模式,培育和推广世界新优苹果品种,研究和使用果品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果品营销先进实用模式,增强果业发展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果业局、西农苹果实验站,果业企业)
4.提升苹果品牌,引领产业提质增效。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紧扣“千阳红苹果、中国好苹果”主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矮砧苹果地理标志及绿色、有机认证,打造千阳矮砧苹果知名品牌。各镇要组织辖区内苹果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开展注册认证,每个经营主体要开发一个特色品牌产品、开展1项质量认证,注册1个苹果商标,全县共创建绿色、有机苹果品牌5个,注册商标10个,开展基地认证6个,年内完成“千阳红苹果”地域品牌注册。扩大“千阳红”、“清谷田园”、“华圣”等苹果品牌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宣传推介,扩大影响力,打造矮砧苹果特优新品牌。(牵头单位: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果业企业)
5.提升园区景观,加快建设苹果公园。加快推进苹果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完善“丝绸之路苹果公园”建设,南寨突出做好苹果小镇规划建设,打造苹果旅游观光镇,其他各镇至少建设苹果观光示范园1个,打造苹果景观长廊。快速推进苹果园区景区化建设,海升园区突出丝绸之路苹果主题公园欧洲风情,华圣园区突出丝绸之路文化景观,大地丰泰园区突出农耕乡土风情,张家塬突出苹果长廊、美丽乡村民俗文化,建设一园一特色、一路一景观、全县大景区的美丽乡村,带动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示范园30个,增加群众收入。(牵头单位:文广局;配合单位:各镇,农业局,农副产品加工园管委会,果业企业)
6.提升精深加工,实现三产融合发展。创新现代矮砧苹果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清谷田园综合加工项目》建设进度,年内建成“清谷田园”系列果蔬汁饮料生产线2条,果蔬冻干线1条。加大后期项目投资,扩张生产规模,逐步配套工业旅游、仓储物流等相关产业,全力打造百亿果品加工业旗舰基地,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国土局、工信局、环保局)
7.提升扶贫模式,搭载脱贫取得突破。全面提升苹果产业带动脱贫能力,以“千万亿”工程为抓手,创新完善扶贫模式,把现代矮砧苹果示范园作为搭载带动产业脱贫的直通车,积极探索“园区+项目+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加快构建园区联基地、基地带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新机制,指导贫困户依托园区流转土地、项目资金入股、培训务工、托管服务等方式实现增收。每个省级农业园区带动搭载贫困户300户,市级农业园区带动搭载贫困户200户,县级示范农业园区带动搭载贫困户100户,创新产业扶贫新模式。(牵头单位:扶贫办;配合单位:农业局,各镇,各果业园区)
四、保障措施
8.培育经营主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努力发展苹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镇年发展种植大户不少于10户,认证注册家庭农场不少于3个,引进培育龙头企业1个,规范提升合作社2个,创建省、市级标准园5个。
9.加大招商引资。按照“大招商、招大商”的总体思路,持续深入开展“招商季”活动,推进全员招商和精准招商,每镇力争引进1户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投资发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环保、工信、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优化服务,全力配合企业落户投资发展,为现代矮砧苹果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10.田间大学培训。完善提升苹果田间大学培训能力,整合职业农民塑造工程、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公共资源,依托果农培训田间课堂,采取专家指导、利益诱导、大户引导的“手拉手”、“一带十”百千万培训模式,加大对一村一品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年培训苹果土专家30人、职业果农300人、务果能手3000人,打造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11.加快土地流转。按照“农村资源生态化配置、农业用地资本化经营、农民增收工资化保障”的要求,各镇要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引导承包地依法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合作组织集中流转。协调解决土地流转中的问题,规范签订书面流转委托书和合同,严格流转程序,每村流转百亩示范点1个,每镇流转千亩示范方1个,支持苹果产业发展。
12.抓点示范带动。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鼓励有能力、有技术的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领办创办苹果示范园,川塬各镇建设100亩以上示范点2个,高崖建设50亩示范点1个,示范带动群众发展苹果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园的支持力度,全力配合搞好服务,支持做大做优。技术服务单位要安排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跟班作业,推广新优技术和品种,确保示范点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苹果产业快速发展。
13.强化项目推动。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做到产业规划到哪里,项目整合跟进到哪里,集中项目资金向产业重点区域投放。要充分利用好现代果业发展2000万项目资金,加快海升果蔬汁深加工、苹果大道、有机果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达效。水利局抓好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库移民等项目实施,完善产业发展区域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交通局、扶贫办抓好果区生产道路建设;各有关部门搞好服务,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苹果产业发展。
14.加大政策扶持。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产业发展专项基金300万元,对苹果集中连片新建园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苗木、架材等物资补贴10000元;对命名表彰的省级农业园区、市级农业园区、县级农业园区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认证1个有机苹果品牌的经营主体以奖代补10万元、1个绿色品牌的以奖代补5万元,获得1个省级以上著名商标以奖代补2万元;对在苹果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镇、部门一次性以奖代补20万元,鼓励支持引进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试验推广项目,在科研、新优技术推广、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补贴。按规划流转土地发展苹果规模经营1000亩以上给村组以奖代补1万元。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果业生产贷款享受项目三年贴息政策,新建园每亩可享受贴息贷款5000元,果园管理每亩可享受贴息贷款3000元。
15.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年度现代矮砧苹果产业发展任务台账和责任清单。县纪委、监察局对各镇村和职能部门产业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年度产业发展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考核办将苹果产业发展任务纳入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奖重罚,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