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17〕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7〕7号)及省、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保证实现市、县、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联网运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核心,以优化环境、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建立“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绩效考评”的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全力打造“集中统一、规范有序、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优化创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活力,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为建设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功能定位、建设方式、建设步骤和基本原则
(一)功能定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双管单位、直属机构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的,也应一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经县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应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建设方式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我县采取“前台+后台”建设模式,“前台”即政务服务中心设立4个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后台”即前台受理事项后网上转交各职能部门办理,结果反馈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在综合窗口统一领取办理结果,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受理、分办、办理、结果反馈进行全程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其他部门在中心不设独立窗口。
(三)建设步骤
政务中心建设分四步实施,最终实现纵向市、县、镇村(社区)四级网络互连,横向覆盖所有部门和全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第一步建设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市级服务平台对接互连,将全县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但已建立独立服务大厅、专用系统办理的事项暂缓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部分纳入中心办理;第二步完善网络平台,实现部门独立服务大厅、专用系统与政务中心平台对接,将所有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大厅管理;第三步建设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纵向市、县、镇、村(社区)四级政务平台互连;第四步将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最终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全覆盖目标。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规范部门“权力清单”和审批服务流程,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2.坚持集中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落实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要求,杜绝“暗箱操作”、“体外循环”等行为,按照“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3.坚持适当超前、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注重实用实效,科学制定规划,有序搞好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坚持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有效降低建设管理运行和群众办事成本。
4.坚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原则。在搞好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设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互联互通,推进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市、县、镇、村(社区)四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建设中心,搭建平台。结合入驻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三个平台”和“两个配套”。“三个平台”,即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审批服务平台、效能监察平台、信息发布及网上受理平台,构建上下衔接、左右联通的政务服务网络支撑体系。“两个配套”,即以服务办事对象为重点,搞好网络环境、自助查询、自动缴费、文印快递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进驻部门和单位为对象,搞好办公议事、协调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梳理事项,规范流程。各部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将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受理,逐事项明确法规政策依据、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编制详实的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清单,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并用于建立县级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作为信息查询、审批服务、效能监察、绩效考评的基本依据。
(三)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综合窗口4名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局单设的窗口,由各部门根据审批服务事项和工作量大小,选派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由部门充分授权,具体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窗口审核受理”和“后台协调办理”工作,按进度节点向中心和服务对象反馈办理进度信息。单设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以保障服务窗口“无缝值守”,为群众和企业服务。具体人员由所在部门确定,书面报县人社局备案,由所在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两条线”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其他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的基本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等各项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制定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日常考勤、服务评价、效能监察、绩效考评、廉政风险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促进文明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水平。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评。通过审批服务平台和评议评价系统,由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适时作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效能监察平台,加强对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的适时监督,对事项受理实行“绿、黄、红”三色管理,逐环节建立廉政风险提醒和防控监督制度,对服务态度不好、不及时受理、无故不受理、不按承诺时限办结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加强绩效考核考评,对各部门事项受理、服务质量、办理效率等情况进行适时统计,并通过网络、媒体或书面形式进行日公开、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窗口人员选拔任用、优秀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参考。
四、阶段任务和进度安排
在扎实搞好各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17年投入运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
认真学习中、省、市相关文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到外地学习考察,借鉴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搞好中心基础建设的规划设计,投资预算、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事项梳理阶段(2017年5月底前)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都要纳入中心受理”和“应进必进”的原则,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进行梳理,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清单,于5月底前统一提交县政府并组织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报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用于建立县级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
(三)平台建设阶段(2017年6月底前)
根据设计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装修、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部署和运行调试;根据事项梳理审定结果,建成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基础数据库”,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和市、县、镇、村(社区)互联互通的各项准备工作。使用市上统一的系统软件,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效能监察平台和网上受理平台建设部署任务,建成县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并与市上实现互联互通。
(四)应用培训阶段(2017年7月上旬前)
各部门、各单位确定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报县人社局统一备案。县政务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就政务服务礼仪、服务规范、窗口操作、受理流程及规章制度、管理要求等进行集中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行政审批服务具体的操作办理技能。
(五)投入运行阶段(2017年7月底)
中心所有人员全部到岗到位,进行实践操作演习和模拟受理,并针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对基础支撑平台、审批管理各系统进行最终调试,对人员操作技能抓差补缺,对县中心与市中心、县中心与县政府各部门联互通情况最终对接,确保各项工作和流程无缝衔接,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7月底全面投入运行。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常委副县长曹广勤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编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研究确定进驻部门和事项、管理运行等工作。
(二)明确建设主体。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建设事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搞好立项招标、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协调各部门搞好事项梳理、流程规范、大厅管理、窗口建设、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镇按要求搞好相关建设和任务落实,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主,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县编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政务信息办等部门和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及时派员参与配合项目建设。
(三)落实部门责任。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是政务服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各部门“一把手”要把此项工作拿在手上,认真研究、扎实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和推进此项工作。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搞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清单和指南编制等工作,简化和规范办事服务流程,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选强配优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搞好各项服务,树立为民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搞好分工协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搞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搞好相关工作;县编办负责协调机构设置工作,配合搞好进驻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清单的审核把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相关配合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中心建设、运行的经费保障工作;县人社局负责中心及窗口人员配备、队伍建设,配合做好效能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进驻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服务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审核把关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网上受理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后台托管服务。
(五)加强协调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办公室要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各部门按照总体进度安排,主动配合并按时限要求搞好事项梳理、流程规范、机构设置、窗口设立、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工作。对工作消极被动或敷衍塞责,影响整体建设进度的,县监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效能问责追究,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如期投入运行、健康高效运转,促进全县形成统一规范、上下衔接、协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