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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困难退耕地区和困难退耕农户摸底排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0 11:34

一、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工作,抽调相关人员,集中时间,以村为单位,对本镇区域内困难退耕地区和困难退耕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基本口粮田达不到标准(即人均不足2亩),同时家庭收入低于陕西省级贫困线(即人均年纯收入2760元,以2012年为基数,按2010年不变价折算)的困难退耕农户以及困难退耕农户比例超过30%的困难村。排查要逐村、逐户进行,确保没有遗漏。按照“困难退耕农户入户调查表”(见附件1)的内容对困难退耕农户进行逐项调查,填写“困难退耕农户入户调查表”,全面、准确地掌握困难退耕农户情况。对入户调查情况按村、镇分别汇总,填写“困难退耕农户入户调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对调查的结果要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以备省市进行抽查。同时进行梳理分析,找准造成退耕农户困难的深层次原因。

二、各镇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困难退耕地区和困难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原因,研究解决困难退耕农户生计问题的具体措施,提出解决这些困难村和困难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方案。方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在适当时机以镇为单位进行汇报交流,为全县综合研判提供基础资料。

三、摸底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本次调查由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全面、系统地组织好此次摸底排查。要认真研读文件,制定调查方案,及时安排部署,按时间节点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巡回各镇进行检查指导,解答鉴定调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全县可靠、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形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提交县政府审定。县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局、扶贫办要从各自分管角度向县退耕还林办及乡镇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并提出下一步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思路和建议。

四、各镇摸底排查工作务必于2013年4月18日前完成,并将分析材料及调查表报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县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摸底排查情况和解决问题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和农业局。

附件:1、宝鸡市千阳县困难退耕农户入户调查表(格式)

2、宝鸡市千阳县困难退耕农户入户调查结果汇总表(格式)


联系人:县退耕还林办(县林业局)——联系电话:4241545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