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任命:
张新科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抄送:市政府。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