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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4 16:49

千政函〔20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宝鸡后花园、打造魅力新千阳”奋斗目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县政府决定,对在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草碧镇人民政府、南寨镇人民政府,县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国土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予以通报表彰。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再创佳绩。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 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




抄 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