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函〔20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2013年,全县各级组织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市、县一系列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措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积极、高效、有序开展。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疫情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得到普遍加强,在周边动物疫情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清净无疫的良好局面,实现了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安全的目标任务,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镇、各有关部门以及动物防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在2013年度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高崖镇、城关镇、水沟镇、柿沟镇、县畜产局及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等6
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全县动物防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加大国家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任务,为建设奶畜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