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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2 17:10

千政函〔20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法治千阳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县政府决定,对在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草碧镇人民政府、崔家头镇人民政府,县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药监局、工商局、地税局予以通报表彰,对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中成绩突出的千阳县烟草局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再创佳绩。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 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