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市政供水水厂进行监督检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出厂水、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及城区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千阳县卫生健康局:0917-4241861
千阳县卫生监督所:0917-4241306
附件:1.千阳县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结果(2023年第二季度).xlsx
2.千阳县城区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2023年第二季度).xlsx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