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千阳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县司法局严格审核,拟选聘张维强等10人为千阳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聘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方式向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赵一晴 4241402
邮 箱:qysfj148@126.com
地 址:县事业大楼B座105室
千阳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24日
拟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张维强 千阳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主任
苗根茂 千阳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公职律师)
王瑞仙 陕西田园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宝仓 千阳县科协干部
白晓东 千阳县人民医院干部
李宁宁 千阳县桑蚕工作站干部
贾宇立 千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魏小杰 千阳县丰禾家庭农场负责人
贾维刚 陕西锦盛隆达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居仓 陕西千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