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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阳县人民医院、千阳县中医医院、千阳县张家塬镇中心卫生院、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医疗服务方式的公示

来源:千阳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7-07 16:46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同意千阳县人民医院、千阳县中医医院、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卫生院、千阳县张家塬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家庭病床服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千阳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511室

电话:0917-4249396;0917-424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