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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来源:千阳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08:55

(一)办公室(监察室)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干部考勤、信访处置、史志撰写、文书档案、机关安全、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2.负责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共青团等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教育、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信息、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等工作。

5.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6.负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领导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及领导同志、县局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7.负责驾驶员和门卫日常管理、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等工作。

8.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制度修订完善等工作。

9.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办公室、人教科、规划宣传科等业务工作;对接县委办(深改办)、人大办、政府办(营商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卫健局、招商局、档案馆等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尚长海           联系电话:0917-4241075

(二)党建办(非公党办)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系统和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系统和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党组织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

3.负责本系统和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做好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管理、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系统和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之家”和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

5.负责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日常工作。

6.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非公党办业务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慧岚           联系电话:0917-4241693

(三)劳资股职责

1.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人员工资晋升、退休报批、工资福利核定发放等工作。

4.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基本建设计划。

5.负责争取资金文件资料报表报送等工作。

6.负责系统公物采购和管理、办公用具采购发放和管理维修等工作。

7.负责车辆加油和维修等工作。

8.负责老干部、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工作。

9.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财审科等业务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审计局、医保局、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单位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红丽           联系电话:0917-4242315

(四)法规股职责

1.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牵头负责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负责编制市场监管权责清单。

3.负责行政执法事权的授权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提请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作。

4.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5.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6.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调查研究、执法案件档案管理等工作。

7.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

9.负责市场监管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综治维稳、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11.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法规科等业务工作;对接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容美艳           联系电话:0917-4245556

(五)市场股(执法一队)职责

1.负责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监管的措施办法,承担市场监管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联企帮扶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拟订信用监管的措施办法,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和受理查询等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3.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的措施办法;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4.负责拟定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管;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管;指导经纪人组织开展工作。

5.拟定实施广告监管的办法措施,组织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拟定知识产权监管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承担全县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注册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品牌、地理标志的创建、申报、管理、保护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考核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负责市场主体、垄断、不正当竞争、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网络交易、传销倾销、广告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8.组织开展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交易、传销倾销、广告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

9.负责组织督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投资环境治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10.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市场主体监管科、信用监管科、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业务工作,对接县级有关部门工作。

股室负责人:杜涛           联系电话:0917-4249167

(六)质量股(执法二队)职责

1.负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拟定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承担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核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质量工作。

2.建立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市级开展服务质量检测工作。

3.组织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相关工作;拟定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重点监督产品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管工作。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指导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管理商品条码和标识。

5.负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的措施办法;支持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其行为与活动。

6.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认证认可、价格收费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7.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认证认可、价格收费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

8.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散乱污企业整治、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

9.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

10.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监管科等业务工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信强           联系电话:0917-4242226

(七)食品股(执法三队)职责

1.负责制定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2.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实施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措施。负责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等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承担生产领域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生产领域风险隐患。

3.负责制定食品流通环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措施。负责组织对食品流通、特殊食品流通、食盐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等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建立食品流通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承担流通领域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流通领域风险隐患。负责组织实施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措施。负责组织对餐饮服务(含小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负责“清真”概念泛化治理、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6.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盐业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7.组织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盐业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

8.督导各市场监管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9.承担县食药安委办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干部搞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联工作,考核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0.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11.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食品协调科、生产科、流通科、餐饮科、食药抽检科;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华           联系电话:0917-4242003

(八)药械股(执法四队)职责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管和上市后风险管理。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

4.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药化流通科、药化生产科、医疗器械科、不良反应中心等业务工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勇刚           联系电话:0917-4241063

(九)特设股(执法五队)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检验检测、燃气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

4.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

5.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特种设备科业务工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苗军           联系电话:0917-4241453

(十)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中心职责

1.负责消费者信访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

2.负责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12315投诉平台数据和事例的收集、汇总、分析及运用等工作。

3.负责县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工作。

5.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消保委业务工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何俊杰           联系电话:0917-4243315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综合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量值传递溯源、计量比对和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

3.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4.负责节能节水型机关建设工作。

5.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计量科业务工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侯千武           联系电话:0917-424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