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抓早动快,于7月19日已全面完成退休人员2019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本次调整共补发1689人,205万元,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3元。
据悉,此次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待遇调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4元,体现公平因素。二是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挂钩即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待遇水平挂钩即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